为了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本科录取工作,确保预科生顺利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本科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预科生生源区域的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等额编制年度少数民族预科生一年制、二年制转本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本招生计划须在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志愿与录取
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方可填报转本专业志愿,每个考生设三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预科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预科学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学校将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提供的综合成绩录取专业。录取专业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若学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生一年制学生综合成绩是指预科期间第一、二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结业会考成绩之和。
少数民族预科生二年制学生综合成绩是指预科期间第一、二、三、四学期期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和。
四、其他
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本科录取结果须在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本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本科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升入本科学习,新生凭本科录取通知书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由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