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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废止学校部分规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和实施,规范学校内部运行,提升制度建设水平,促进依法治校与科学管理,根据《东北林业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东林校办〔2023〕44 号),学校开展了规章制度立项、清理工作。经梳理并论证,《东北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暂行管理办法》等 6 项规章制度应予全文废止。经 2025 年 3 月 27 日学校第七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予以公布,凡列入废止目录的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不再作为学校管理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林业大学废止规章制度目录

中共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     东北林业大学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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