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管理效率,优化制度运行机制,经 2023 年 10 月 23 日学校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东北林业大学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办法》《东北林业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试行规定》《东北林业大学科研经费审计暂行规定》《东北林业大学物资采购审计办法》(东林校发〔2010〕5 号)和《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实行重大审计结果公示的暂行办法》(东林校发〔2010〕6 号)等 5 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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