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教育部《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88号)要求,经2016年3月28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清查。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按计划顺利完成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特召开此次会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4月5日14时00分
二、会议地点:行政综合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
四、会议内容:传达部署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会议有关问题,请咨询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李庆懿,电话82190709。
学校办公室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