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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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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因公外出请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1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15〕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第十八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东北林业大学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东林发〔2017〕46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颁布执行。现将干部因公外出请示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校领导因公外出可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校领导外出请示备案表》(附件1),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学校办公室备案;或在协同办公(OA)系统中填报“校领导因公外出请示报备流程”(如图1所示),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2.中层干部因公外出可填写《东北林业大学中层干部外出请示备案表》(附件2),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或在协同办公(OA)系统中填报“中层干部因公外出请示报备流程”(如图2所示),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干部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是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具体要求,是学校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有关人员按照工作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备手续。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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