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领导、校长助理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党委书记张志坤: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稳定、保密、思想政治理论课、扶贫等工作。联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长、党委副书记李斌: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审计、综合改革等工作。分管部门:审计处。联系学院:林学院。
党委常委、副校长李顺龙:协助校长负责外事、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工作。分管部门: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党委副书记陈文慧: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党建、干部、党校、工会等工作;协助校长负责计划生育、图书情报等工作。分管部门: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党校、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图书馆。联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蔺海波: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纪检、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助校长负责监察、审计、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分管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离退休工作处,协助校长分管审计处。联系学院:外国语学院。
党委副书记王玉琦:协助党委书记负责稳定、保密、宣传、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机关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校长负责信访、档案管理、人事、专家、博物馆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学校办公室(档案馆)、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人事与专家工作处、博物馆。联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党委常委、副校长孙猛: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政治保卫、产业党工委等工作;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消防、基本建设、资产与后勤管理、后勤服务、医药卫生、产业等工作。分管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总公司、医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产业党工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版社有限公司、兴林宾馆有限公司)、服务公司。联系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
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守新: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扶贫工作;协助校长负责科学研究、科技园、协同创新、招标管理、校园网络和数字化校园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2011计划”办公室)、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招标管理中心、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盐碱地生物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联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野生动物资源学院。
党委常委、副校长雒文虎: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共青团、人民武装等工作;协助校长负责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校友、教育发展基金会、体育、体育场馆管理等工作。分管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团委、计划财务处、校友工作办公室、体育馆管理中心。联系学院及教学单位:文法学院、体育部。
校长助理宋文龙:协助校长负责教学、招生就业、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监控、教学科研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与检测服务、工科教学实习中心等工作。分管部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招生就业指导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工科教学实习中心。联系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学院。
校长助理李凤日:协助校长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法律事务、森林防火、实验林场等工作。分管部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教学区)、凉水实验林场。联系学院:园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