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校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每位校领导每年到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坚持“调”“研”并重,研究解决问题思路,提出工作对策,总结工作经验。调研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在适当范围通报,及时转化为工作建议或政策性文件。
2.密切联系师生。坚持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校领导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实行校院两级领导联系人才制度,校、院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联系师生和党支部制度。严格落实听课反馈要求,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及时与教务部门和授课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1次,分管校领导每学期听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2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坚持听课制度。
3.加强统筹协调。校领导到基层走访调研,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校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到一个单位走访调研,也不轮番到同一个单位走访调研。根据调研主题和内容确定组成人员,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
二、提升服务质量
4.加强民主管理。凡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通过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师生员工代表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以及工会、校院两级教代会、群团组织在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依法依规完善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不断推进院部事务公开。
5.畅通意见渠道。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领导信箱接访制度,通过意见箱、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客户端平台等方式,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广泛倾听、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完善信访处理联动机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6. 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积极落实“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和审批流程,方便师生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倡导并推行一站式服务,提升党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师生意识。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活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不开年年举办、内容重复的会。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统筹管理。学校职能部门提请召开的全校性业务工作会议,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各职能部门召开职责范围内的全校性会议,原则上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并要事先到学校办公室备案,确有工作需要加开的会议,须事先到学校办公室报批。举办国际会议、邀请外国专家学者来访须严格报批。
8.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要求各二级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只请对口业务岗位负责人参加。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律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
9.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压缩会期,原则上,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半,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个小时。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一个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每位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经学校批准后,会议发言材料、领导讲话可在适当范围印发,并就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会后加强督促检查。
10.规范邀请行为。原则上校领导不出席校内一般性庆典活动、学术会议,一般不邀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确有特殊情况,由学校办公室协调安排。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加强对学校发文的统筹,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以及内容重复的文件和简报(刊物)一律不发。凡可通过电子系统(OA系统)发送和传阅的公文,原则上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存档文件、涉密文件除外)。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除上级组织的集中或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外,各类会议一般不出简报。
12.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时效。学校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规范文件和简报报送程序和格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优质高效。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文件篇幅,部署涉及学校全局或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和校领导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确因需要且经批准编发的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篇幅一般不超过2000字。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非涉密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五、减轻基层负担
13.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严格控制校内检查、达标、验收等活动,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各职能部门须于每年年初进行申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14.规范迎检行为。迎接上级部门各种工作检查、验收和调研活动,不张贴悬挂欢迎横幅标语,不安排师生迎送,不安排学生礼仪服务,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庆典、揭牌、剪彩、奠基活动。
六、加强出访管理
15.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校领导出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确定出访人选,出访单位、出访目的和出访任务必须与出访人员的身份和业务范围一致,校领导出访团组总人数不超过6人,其他团组一般不超过5人。各单位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不得故意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及子女。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应尽可能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
16.规范差旅活动。严格执行学校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同期出行。其他校领导出差出行,需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批准。严格控制、合理安排陪同人员,严格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公费参加未经学校安排的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除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组织的疗养活动外,各部门、单位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费组织旅游。严格按照国家、黑龙江省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差旅标准,对各类会议通知、差旅报销凭证加强审核。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因学术活动出差,不得在办公经费中报销任何费用。
七、改进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
17.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简化优化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报道内容多宣传学校的改革发展实践,多宣传基层单位的经验做法,多宣传师生的典型事迹,多宣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校领导的指示、批示不作报道。涉及到上级领导同志的报道严格遵循上级有关要求。
18. 压缩报道篇幅。校领导出席一般性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同一场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报道一次,一般不配发领导个人新闻特写,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表述。
19. 规范文稿发表。校领导讲话一般不在报刊公开发表,确属工作需要的,由学校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印发或通过校园网摘要发表。未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各职能部门不得组织编写出版各类书籍、报刊,不得要求基层和学院订购。
20. 严格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新闻报道和文稿内容逐级把关,加强保密审查。各发布单位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八、厉行勤俭节约
21.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执行《东北林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东北林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与核算细则》等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在北京上级机关长期(半个月以上)借调人员,要安排在学校自有房屋住宿。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22.降低会议成本。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等。工作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学校重大会议、重要典礼仪式在力求庄重大方的基础上注意节俭。
23.规范材料印刷。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内页原则上使用80G以下的纸张,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他特种纸张,封面一般不作特殊装帧。学校重要庆典或活动的刊物应注重内涵、体现品味、实用大方、不求奢华,对刊物的设计与制作,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控制成本与印量。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应通过校园网或电话交流信息,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24.力倡节俭作风。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各单位部门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职务有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25. 规范干部行为。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关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住房、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领导干部带头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指导研究生、公务接待、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等管理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带头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或者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
九、加强检查落实
26.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自觉接受师生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办法,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反映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对于反映的突出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27.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本办法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本办法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内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计划财务处要加强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审计处每年要抽审各单位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加强事后审计监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北林业大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东林发〔2013〕5号)文件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