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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1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00人,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类)包括林学、地理信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机械类(机电)、电气类、交通运输类、机械类(车辆)、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我校将根据各省资格考生报名数量和入选资格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高考成绩公布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2016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东北林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确认申请表填写无误后下载、打印,并须学籍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中版本号一致;

2.《个人自述报告》。要求使用A4纸由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报告内容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以内;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所在中学公章;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考生须准确、详实填写《申请表》和《个人自述报告》,并将《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获奖证书、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确保图片完整清晰。

四、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审查工作组,复核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情况,并对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获得奖励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于6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六、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参考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生报到环节学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190346

申诉电话:0451-82190321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简章经东北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相关要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选拔质量,确保测试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实施、决策等重要事项。

组 长:李 斌

成 员: 赵立杰 翟雪峰 田 海 王春海 宋东国

蔡 宇

二、工作职责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组织、录取等。

三、招生简章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起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提交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监察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主要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报名程序、入选资格认定、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监督机制等。

四、报名及入选资格审查

招生办公室负责接收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学校成立专家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申请表》、《个人自述报告》、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奖励情况。专家组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建议名单,并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审议通过后报监察处备案,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公示及录取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按照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细致地组织好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安全实施。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中违规的有关工作人员及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监督机制

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确保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列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或投诉。

八、其他

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用链接

TEL:0451-82190015

FAX:0451-82190200

xxb@ne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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