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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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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7日

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彻底地进行清查,保证不留死角,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治理内容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账外账及其形成的资产。

(一)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

(二)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三)将科研经费、行政经费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五)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六)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八)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工作,认真组织自查,主动上报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学校在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信箱,举报电话:82190321,时间:3月17日-4月20日。

(二)全面检查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委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全校所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

(三)处理追责

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对自查主动上报问题的单位和负责人可从轻处理;对瞒报事实、经举报和检查发现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先免职再从重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特别是顶风作案、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审计署令第19号)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传平

副组长:陈文慧 伍海泉

成 员:田 海 白雪峰 曲闻宇 孙百原 范德林

吴冬梅 李梅英 丛 磊 董 莉 石奉伟

办公地点:计划财务处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计划财务处(综合办公楼305室)。联系人:董莉,联系电话:82191731。

各单位要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重点抓,抓重点,对可能存在问题的风险点严格管控,强化源头控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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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451-82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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