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有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569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20 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东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吴国春 杨传平
副组长:孙正林 赵雨森 李 斌 李顺龙(常务)
陈文慧 伍海泉(常务) 蔺海波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监察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委组织
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
总公司、服务公司、体育馆管理中心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计划财务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