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 站内检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相关信息
综合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信息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8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6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教育部要求各高校给予高度重视,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

二、复查工作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牵头组织,各学院负责复查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校医院负责复查新生体检,保卫处负责复查户口迁移证明。

三、复查工作主要内容

1.照片复查:各学院要逐一查验新生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进行甄别比对。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及时与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不能明确认定者,应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待查实核正后予以办理。

2.证件复查:各学院查验新生身份证,核对身份证信息与新生录取数据中信息是否一致。

3.档案复查:各学院查验新生个人纸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及入党入团材料等。

4.笔迹复查:各学院查验新生入学后所填写有关材料的字迹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的字迹是否一致。

5.体检复查:校医院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由校医院出具体检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招生就业指导处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户口迁移复查:保卫处对新生户口迁移证明进行复查。

7.艺术类专业新生、高水平运动员除复查上述内容外,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牵头组织相关学院进行专项复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各学院新生报到工作须由专人负责,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16级未报到及退学新生统计表》(附件1),于9月25日8时-12时报送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根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各学院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于9月25日报送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由招生就业指导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9月8日

常用链接

TEL:0451-82190015

FAX:0451-82190200

xxb@nefu.edu.cn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地址: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黑ICP备19004777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