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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印发学科带头人、负责人聘任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2日

各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管理体制改革之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东北林业大学学科建设实施细则》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学科带头人(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东林校办〔2016〕7号)要求,经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校学科建设委员会审定,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学校决定聘任田刚等27人为一级学科带头人,同意备案各教学科研单位决定聘任的王丽华等13人为一级学科负责人、尚杰等92人为学科方向带头人或负责人,并组成一级学科领导小组。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积极支持一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开展工作,努力为本单位相关学科提供优质的硬件设施和便利的软件环境,认真做好跨单位相关一级学科的协调沟通,提高工作质量。

二、各一级学科带头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学科发展规划,科学凝练学科方向,明确学科发展目标,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强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努力拓展学术交流,带好队伍,充分调动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科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三、各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要积极落实一级学科制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严格执行学位授予标准,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申报本学科方向的科研项目,服务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一级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名单

2.东北林业大学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名单

3.东北林业大学一级学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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