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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根据《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经2016年11月16日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东北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及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东北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传平

副组长:李 斌 伍海泉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玉龙 王克奇 田 海 艾曦锋 李永才

张 斌 赵克尊 黄靖强 翟雪峰 潘建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科技园,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二、东北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规划和制订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等;

2.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相关事宜;

3.审议和决定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

4.建立健全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制度保障和渠道畅通。

三、东北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

科技园: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孵化与培育、投融资服务;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学校科技成果与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成果登记与管理以及相关制度建设;负责科技开发工作;负责搭建科研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开放共享平台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状况报告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薪酬的管理与发放等工作。

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按照科技成果转化岗位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管理制度等工作。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与股权管理平台,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国有资产和股权,实施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对外投资、股权激励以及股权收益管理等工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教务处:负责探索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和育人模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团委:负责开展科技沙龙、创业讲堂、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交流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兴趣和爱好,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政策法规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咨询以及合同、协议条款审核等工作。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国有资产的监控、管理、使用、处置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用房等条件保障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搭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推进社会化共享服务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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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451-82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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