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 站内检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相关信息
综合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信息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18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02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师生交通安全教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有关决策部署和领导要求,现制定我校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我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组织机构。

党委保卫部的安全生产科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承担活动的各项联络任务。

三、职责分工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党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学生处负责防灾减灾宣传;保卫处负责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技术防范、消防安全;教务处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楼宇、公共设施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教学实验安全、危化品安全、压力容器安全(气瓶钢瓶);基建处负责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学生公寓安全、食品安全;医院负责公共卫生安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部署会议

组委会召集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层层传达活动要求,形成全校重视、广泛参与、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和医院,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学校食堂、科学会堂前广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制作宣传标语悬挂于显著位置。通过电子屏、板报、墙报、橱窗、“两微一端”等平台浓厚宣传氛围,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各类安全科普知识,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三)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举办相关的安全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宣传部、学生处与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

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摄制的《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预防为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均组织观看)。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引导全体师生员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利用校报、校园广播、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师生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在广大师生中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突发舆情信息沟通、报送渠道,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指导工作(宣传部、学生处负责组织)。

(五)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保卫处负责推进,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上报)。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本校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投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推进,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上报)。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月中旬开展消防演练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演练,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和观摩,树立消防风险意识,普及消防常识性教育,掌控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办法,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师生员工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保卫处及各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组织)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

6月至12月,全省教育系统将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通过专题培训、研讨培训、体验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批培训等方式,对各学校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校园安保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管理知识、岗位职责等培训,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校园安保人员安全管理技能、知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我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保卫处负责组织)

(八)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和安全知识常识教育活动

重点梳理剖析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校园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师生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宣传部、学生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保卫处负责组织)。

(九)开展网上安全月活动

积极参与国家活动组委会组织的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歌曲大赛、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和省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每周一考”有奖答题活动(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负责组织)

五、“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主要内容

6月—12月底结束,全省各地区各校同时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我校将积极配合好本地相关部门开展好宣传、采访、报道活动,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重视程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环境氛围。

具备安全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每单位要制作2个宣传条幅(见附件2)悬挂于显著位置;要认真填写《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考核自评表》,由保卫处汇总后上报。

请各部门于6月17日前报送“6.16”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附2张活动照片);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考核自评表。

请各成员单位在6月6日、13日、20日、27日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含文字、照片、视频),保卫处汇总后上报。

参加“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评选的作品可随时报送保卫处,保卫处将择优推荐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督导处。

上报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至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汇总后报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及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督导处。

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http://www.anquanyue.org.cn/)设有网上安全月活动版块、专题活动、经验交流版块,可供参考。

常用链接

TEL:0451-82190015

FAX:0451-82190200

xxb@nefu.edu.cn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地址: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编:150040    黑ICP备19004777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