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内外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以维护校园消防安全为重点、兼顾其他安全工作的全校安全大检查,突出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由党委书记张志坤、校长李斌任大检查工作组组长,其他校领导分别带队参加大检查工作,结合各自分管单位和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具体情况,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按照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工作的全面自检自查。
三、安全工作大检查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保卫处作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部门,将分头派驻各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协助检查工作。
四、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工作内容
1.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工作举措,以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本部门专题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安全工作情况,本单位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状职责情况;
2.本单位安全领域自检自查工作情况,包括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安全制度、各类安全预案、岗位责任划分、安全重点部位及采取的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
3.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包括落实风险防控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及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等“四个一”工作情况。
4.本单位在自己工作区域内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的状况和安全演练、安全教育及培训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5.突出以消防安全和消除电器火灾为检查工作重点。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安全部位
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危化品储存库、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监控中心、控制中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中心(含健身房)、工科教学实习中心、科学会堂等会议中心、专家公寓、变电室、锅炉房、医院、商服超市、车库及基建工地等人群密集场所和生产单位。
六、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要结合自身职责、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2.排查整治各级各类隐患。认真搞好自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对查出的问题要逐级签字,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要坚持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直接深入一线,立查立改,切实发现和解决问题。学校将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治理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严肃追责问责。要抓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级逐人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因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惩。
4.要抓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要加强各级各类值班、值日和值宿,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尽职,认真负责,及时有效处理问题,保持信息畅通和严格的工作秩序。
5.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组将依据本级检查和各单位上报情况,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特此通知。
工作组联系人:
雒文虎 0451-82190136
丁胜利 0451-82190139